双十一,美团京东阿里腾讯等巨头股价大跌,这是一个信号
莆田安福报道:http://www.afxc8.com 作者:安福家园 时间:2020-11-11
安福家园讯 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巨头再念“紧箍咒”。
11月10日,美团、京东、阿里、腾讯等互联网巨头股价集体大跌,实属罕见。
美团股价盘中一度大跌13.42%,跌破300港元,但后来稍有回升,截止收盘,下跌10.50%,报300港元。
截至昨日收盘,京东下跌8.25%,收于84.86美元;阿里巴巴港股股价下跌5.1%,收于275.4港元,美股股价下跌3.14%,收于290.53美元;腾讯控股下跌4.42%,收于595港元。
相比之下,美团股价在互联网巨头中跌幅最大。
市场普遍认为,互联网巨头股价集体暴跌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意见稿》)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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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0日上午,市场监管总局就《意见稿》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是继汽车业、原料药领域之后,专门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出台的反垄断指南。
《意见稿》中说的很清楚,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、平台内经营者排除、限制竞争的协议、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。其中涵盖了对于市场支配地位、不公平价格行为、低于成本销售、限定交易、差别待遇(大数据杀熟)、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的认定。
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这是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,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,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《意见稿》共计六章、二十四条内容。明确了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坚持五项原则,包括:营造公平竞争秩序,加强科学有效监管,激发创新创造活力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维护各方合法利益。
根据《意见稿》,这些年在电商平台之间上演的“二选一”就是典型的“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构成限定交易行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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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早在《意见稿》发布前,11月6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、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的指导会上,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比如,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。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;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“二选一”,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。
11月10日,中央网信办官方公众号披露了此次会议的详细内容,会议在肯定线上经济作用的同时,也明确表示,要正视和解决线上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。包括竞争失序、虚假营销、刷单炒信、挤压实体、个人信息泄露等。
“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形成相互喂养关系的今天,算法很可能套牢消费者,使消费者成为‘算法囚徒’,同时竞价算法很有可能抬升生产和商业流通的分销成本。”会议指出。
今年9月份,一篇题为《外卖骑手,困在系统里 》的文章刷屏,该文通过大量外卖员的故事,描述了他们如何被外卖平台的数据反馈框定,工作成果由“单量”、“超时率”、“差评率”、“投诉率”严格量化。
会议要求,各平台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,增强守正创新意识。平台越大,责任越大;消费者越信赖,就越有义务维护消费者利益,最大限度实现消费者剩余。
这次会议的另一个亮点是,几乎国内所有知名的互联网企业都参加了。包括京东、美团、58同城、百度、奇虎360、搜狗、字节跳动、快手、滴滴、微店、新浪微博、多点、贝壳找房、拼多多、国美在线、饿了么、小红书、携程、苏宁、同程、阿里巴巴、贝贝网、云集网、蘑菇街、兴盛优选、唯品会、腾讯等27家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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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外界关于互联网平台涉嫌垄断的讨论越来越多。
10月24日,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炮轰传统银行是“当铺思想”;嘲讽巴塞尔协议像一个“老年人俱乐部”,扼杀创新;指出中国金融问题不是系统性风险,而是缺乏金融生态系统。
当时,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就表示,要建立、遵循相应的市场规则,防止金融科技诱导过度金融消费,防止金融科技成为规避监管、非法套利的手段,防止金融科技助长“赢者通吃”的垄断。
中国互联网巨头的垄断霸权体现在方方面面。
7月24日,京东在内部下发通知。要求商家停用申通等几家快递公司产品,及时切换快递供应商,如不切换将影响到商家正常发货。
对互联网巨头垄断的抗议最具代表性的事件要数餐饮行业对美团的“讨伐”。
今年4月上旬,重庆、广东在内的餐饮行业协会向美团发难,理由是美团在餐饮业遭遇疫情严重冲击的情况下,依然涨商家的佣金,普遍高于20%。
广东餐饮行业协会发的函件称,美团外卖在广东餐饮外卖的市场份额高达60%至90%,已达到《反垄断法》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。美团持续大幅提升扣点比例,新开餐饮商户的佣金最高达26%。
4月16日,《半月谈》发表题为《美团被“杠”背后:疫情下的垄断者该如何作为?》的文章指出,复工复产是各行各业相互依存的一盘棋,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。
“在这样的背景下,占据垄断地位、把控流量出口的外卖平台,绝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,采取排他性竞争、高额佣金等手段,将全行业链条的明天紧紧攥在自家手心,这种做法既不厚道也不明智。”文章称。
仅从标题看,这篇文章对美团的批评不轻。一个关键词很有分量——“垄断者”,定义了美团的身份,当时一见君就判断,这是为今后反垄断机构介入调查美团提供理论支撑。
除以上典型事件,仅今年发生的还有丰巢“强制收取保管费”事件、阅文集团“修改合同”事件等,这些都涉嫌利用市场地位,损害平台经营者的利益。
这些年,“超脱”于《反垄断法》之外的互联网平台在资本的助力下通过补贴消费者迅速膨胀,而近两年开始集中“收割”,普通人成为待宰的羔羊。
现在,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种现象,及时刹车,所以这些公司股价大跌也就很好理解了。